确认过眼神,你是需要做个税汇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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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个新鲜玩意,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符合一定条件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具体如下: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其实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老老实实上班的工薪阶层,在综合所得的四大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里面也仅仅只有一种所得,那就是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平时公司在发放时候就预扣预缴了,我们都知道,2019年开始工资薪金实行的是累计预扣法计算个税所得税。


累计预扣法有个好处,就是每个月预扣个税时候都是先把全年累积的个税算出来后再减去前期已经缴纳的,剩下的再交。所以,正常情况下,如果你很单纯的一直上班,公司每个月给你扣个税,然后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也是及时填报享受了,那么你预扣的个税和你年度应该缴纳的个税应该是一分不差的,这种情况下,你是不需要再做汇算清缴了。


但是,如果你有特殊情况导致你预缴的和累计算有差了,那么你就符合汇算清缴的情况,因为有差了,你就涉及退税或者补税。


01


这样说可能比较抽象,二哥给大家举个例子。


比如,1月发工资时候,由于很多人还没搞懂如何通过APP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所以一直未报专项附加,2月申报时候1月个税时候当然也没扣,实际就预缴了个税。等到2月份发工资时候员工才报专项附加,报了专项附加后,该员工就不应该交个税了,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那么这种情况下,1月多交的这部分就只有汇算清缴退了,这就是属于申请退税需要做汇算清缴的案例。


二哥还是给你大家模拟一个场景,大家都喜欢看案例,确实,有案例更直观。


二哥2019年1月应发工资是15000,按照应发工资8%扣除养老保险、2%扣除医疗报销、0.4%扣除失业保险,12%扣除住房公积金,1月算个税时候,二哥尚未报送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第一步: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养老等扣除项-累计减除费用


=15000-(1200+300+60+1800)-5000=6640


第二步:以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去对应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6640*3%-0=199.20。


2月实际申报1月个税时候,纳税的专项扣除信息还是没报,下载专项扣除信息没有,那么实际肯定也就是按照199.20的个税扣缴申报了。


2月份申报期结束后,二哥就把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申报了,有子女教育、房贷和赡养老人三项,共计每月4000。


假设二哥2019年2月应发工资也是15000。那么我们来算2月应该预扣的个税。


第一步: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养老等扣除项-累计减除费用


=15000*2-3360*2-4000*2-5000*2=5280



第二步:以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去对应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5280*3%-0=158.40.


第三步、算当期应交个税。


减去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58.40-199.20=-40.8。


这里我们看到就是一个负数,如果到12月份,二哥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一直是负数,那么很显然,1月份多交的需要退税,我需要做汇算清缴。


很多人可能会很担心,我咋知道我是否要退税?


我又不是会计,我也不会算个税,还不是你们会计说了算,其实二哥觉得这个并不用太担心,因为税务局的系统是收集了你的申报详细信息的,你的收入额,扣除项目,已预交的税额等等,到时候可能我们只需要登录个人APP或者网上,点击汇算,系统自动就会帮你算出你应该退的个税,然后你只需要确认后就能完成,当然,如果你懂点个税算法更好了,这样如果你有疑问还可以自己核实一下。


02


最近流行一个词语,叫副业刚需,简单的说就是我们现在光靠工资收入生活太难了,所以很多人觉得副业是一种刚需,是必须要做的,不管你做什么,开滴滴、送外卖、做自媒体,总之你都有自己的plan B。


我是赞成与鼓励有条件的人做一两份副业的,一方面可以提高收入,改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长期从事单一的职业会让自己陷入围城之中,而有了副业的刺激,则可以强迫自己接触新鲜事物,保持对世界足够的敏感。此外,有了Plan B,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你也能更有底气坚持自己的想法,而这有时候恰恰是把主业做得更好的关键。


副业往往都是一种独立的劳务,这种情况下你取得的所得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税,也是平时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但是劳务报酬也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所以满足条件也是需要做汇算清缴的。


大毛是二哥的朋友,本身是一个设计师,平时朝九晚五的上着班,拿着吃不饱饿不死的工资,日子倒也是逍遥自在。


自从去年家里带了二宝,经济压力一下就大了起来,大毛媳妇首先坐不住了,每天都在想着怎么赚的奶粉钱,微商无疑是首选,但是做微商谈何容易,现在朋友圈一打开,微商遍地开花,能挣点钱也着实不易。


看着媳妇都如此努力,大毛心里也不是滋味,想想自己再怎么也有一技之长,以前碍于情面,也没去求谁揽私活,甚至有些朋友同学让付费让他做做设计他都以忙为由推脱了,而现在是必须主动承担起挣奶粉钱的重任了。


其实凭本事挣钱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大毛想通了后很快就接到了一个设计的活,6000块钱,半个月就给别人弄好了,也验收通过了,对方财务实际给大家支付了5067.96。


因为预扣了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6000/1.03)×(1-20%)*20%=932.04元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和以前大不同了。原劳务报酬税目取消,并入综合所得,原劳务报酬税率取消,按综合所得税率。也就是说其实劳务报酬自2019年开始和工资薪金的个税是一样的算法。


但是劳务报酬在预扣预缴环节,其扣缴方法还是沿用的以前的劳务报酬算法。


如果是2019年以前,大毛取得这笔收入个人所得税扣缴就是实际缴纳了,那就是

(6000/1.03)×(1-20%)*20%=932.04元


但是2019年后,大毛只是在平时预缴932.04。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6000/1.03)×(1-20%)=4660.19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4660.19×20%=932.04元



而汇算的时候,大毛需要把这笔劳务报酬和自己取得的其他综合所得合并一起再算一次个人所得税。


比如大毛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24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每月为2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6月取得这笔劳务报酬收入6000元。


那么大毛2019一共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我们来算一下。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

=10000×12+(6000/1.03)×(1-20%)=124660.19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24660.19-60000-(2240×12)-(2000×12)

   =13780.19元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3780.19×3%=413.41元



其中前面劳务报酬预缴了932.04元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预缴了273.6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算法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20000-0-60000-(2240×12)-(2000×12)=9120


累计预扣税额=9120*3%=273.6


所以,大毛个税所得税汇算时候还需要退税

=413.41-(273.6+932.04)=792.23。


所以你看,其实大毛要做汇算清缴,不仅是因为他满足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更满足了申请退税的情况,所以大毛需要做汇算清缴且不得放弃。


那么,你是需要做汇算的人吗?


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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